
编者按
环境违法手法日趋隐蔽,跨区域、团伙化作案给执法工作带来全新挑战。如何从零散线索中捕捉关联?如何在“山重水复”时找到突破口?如何凝聚多部门、跨区域执法合力?“案件实录”专栏上线,让我们一起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优秀案卷中还原案件侦办过程,为各地同行提供一套可参考、可复制的“实战手册”。
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平台上,万余份检测报告的“特征码”竟惊人一致——当 执法人员 锁定沈阳这家检测公司时,已预感到背后隐藏着一条黑色的利益链。 2024年年末, 辽宁沈阳 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从这一异常数据切入,揭开了一起持续时间长达17个月、涉案车辆高达上万台、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 违法行为 。
数据溯源现端倪
2024年11月4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辽宁省厅下发的专项联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特征码”联合整治行动。通过“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平台”筛查发现,沈阳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在2023年5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出具的13208份车辆检测报告中,CAL ID编码、CVN编码均相同,疑似存在出具机动车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将有关线索移交给了 检测机构 所在地的浑南生态环境分局,要求属地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 检测机构 数据异常的情况开展全面核实调查,重点查清编码一致的原因、是否存在使用作弊设备篡改数据的行为,务必固定完整证据链,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现场取证固定“铁证”
面对隐蔽性强、证据易销毁的检测造假行为,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在接到线索后迅速组织执法力量,联合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制定“数据溯源+现场突击”的周密方案,形成监管与司法联动合力,确保现场检查精准有力、取证规范。
执法人员直奔检测机构现场,对检测线设备、接口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在车间角落一辆叉车上,执法人员发现了被衣物掩盖的一台巴掌大小、接口密布的OBD作弊器。该设备通过数据线同时连接待检车辆与检测主控系统,能够肆意篡改核心参数、清除故障代码,让不合格车辆“伪装”达标。
执法人员立即取证并暂扣设备。 通过调取检测机构今年检测的10台车辆检测报告,执法人员发现报告显示的 CAL ID编码均为JMB36******1、CVN 编码均为179****2,与移交线索信息吻合。
为进一步固定违法事实、厘清责任链条,获取更确凿的证据,执法人员对 检测机构 检车线站长苏某进行了询问,真相也随之浮出水面。
据苏某供述, 检测机构 股东麻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授意站长苏某于2023年5月以900元网购此作弊器。自购得后,站内人员普遍使用此作弊器,以操作员葛某某和检验驾驶员金某某为主。
为验证供述,执法人员当场要求金某某演示,金某某将作弊器同时连接待检车辆与检测主机后,启动程序生成的编码与报告中万余份一致的异常“特征码”完全吻合,彻底做实了作弊器的使用功能与违法事实,形成了无可辩驳的证据链。
严惩震慑立规范
经查,自2023年5月, 检测机构 为了获取更多利益,通过该作弊设备篡改车辆系统参数、清除故障代码,使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并出具虚假合格报告。经调取涉案车辆违法所得明细表,涉案的13208台车辆违法所得共计453118元,违法情节严重。
检测机构存在出具机动车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事实,且违法所得超30万元,已涉嫌刑事犯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的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4年12月3日,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对该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立案侦查。
2025年5月25日,该案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焦点访谈》节目报道,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强烈反响,生态环境部门的 严厉规范执法 获得社会公众一致好评。
以案为鉴

深化以案促治,筑牢机动车排放监管长效防线
(一)典型警示:揭露行业乱象
本案是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的代表性案件。OBD作弊器以其隐蔽性高、成本低、获利快的特点,成为行业多发违法手段。此类行为以短期利益驱动,帮助超标车辆蒙混过关,长期却严重损害大气环境与公众健康,扰乱行业秩序。此案的严惩,是对违法机构的有力震慑。
(二)执法创新:科技协同提升效能
生态环境部门运用信息化技术与大数据分析手段,精准锁定异常线索。在现场执法中,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检查、调取监控视频等多种手段,对检测机构的运营数据与操作流程进行深入调查,迅速定位并固定作弊设备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同时,严格落实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机制,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实现从数据发现到刑事移送的全程高效联动。
(三)治理延伸:推动行业长效规范
案件经媒体广泛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也为行业长效规范治理筑牢了社会基础。此外,办案中积累的线索识别、现场取证、部门协作等经验,已转化为地方执法规范,为沈阳市出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OBD检测执法指南》提供了扎实的案例支撑,推动了监管体系的制度化与长效化。
(四)织密法网:法典针对造假源头增设罚则
新出台的《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用于篡改、屏蔽、伪造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发动机排放检验数据的装置和为虚假排放检验提供条件的检验设备。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违法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违法装置和检验设备,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以五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法典新规直指造假行为的源头,有利于从根本上切断作弊工具的供应链条,严惩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造假行为的法网已全面织就。
供稿 |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编辑 | 张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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